组织机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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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,校纪委设立综合办公室和监督监察室。

1.综合办公室:

综合协调校纪委各职能部门之间工作;综合协调校纪委与上级纪委监委、外单位之间的工作;负责校纪委日常综合及信访件受理、案件审理和检查工作。

2.监督检查室:

依规依纪履行监督的职责,履行执纪审查职责;协助党委开展问责工作。